離婚財產、婚前協議與配偶權常見爭議有哪些?鍾依庭律師不藏私解析Part1
在婚姻關係中,涉及法律的問題不只出現在離婚時。從婚前協議、婚後財產管理、到離婚後的財產分配、配偶權損害與贍養請求,每一個步驟都牽涉法律權益與生活選擇。
本篇為 《解鈴之聲》節目第4集 的整理內容,鍾依庭律師針對聽眾留言與來信,彙整最常見的幾大婚姻法律問題,以實務角度一一解析,讓你一次搞懂婚姻大小事。
離婚常見法律問題 Q&A
Q1:婚前共同存的錢放在男方名下,離婚時算誰的?
若婚前雙方共同存錢作為結婚基金,但帳戶登記在其中一人名下,雖然法律上與婚後財產無關,但若能舉證為「共同存入」,例如:匯款紀錄、對話、錄音等,另一方即有權主張該筆款項的共有所有權。婚前不要單憑口頭信任,最好書面約定金錢用途及帳戶管理方式。
Q2:婚前登記房產在丈夫名下,但婚後一起繳貸款,太太能分嗎?
房子登記時間若在婚前,整體房產增值不屬於婚後共同財產;但婚後雙方共同還貸之金額,若為婚後所得,這部分可納入婚後財產,進行剩餘財產分配。
Q3:丈夫投資失敗,擅自挪用妻子存款,這筆錢可以討回嗎?
若配偶未經同意動用你的財產,可能構成竊盜、侵占或背信罪,可依法刑事追訴與民事請求返還。
即使追回後,若進入離婚程序,對方主張剩餘財產分配時,可依其「無貢獻」、「揮霍」等情形向法院請求減少或免除分配額度。
Q4:婚姻25年,太太全職照顧家庭,現在離婚,她能主張什麼?
1.剩餘財產分配:婚姻期間累積的財產可依法請求。
2.侵害配偶權賠償:若先生外遇可請求精神損害賠償。
3.贍養費:若太太因婚姻放棄工作、無謀生能力,且對離婚無過失,法院可能裁定對方支付合理贍養費。
4.提醒: 訴訟爭取贍養費較嚴格,若雙方可協議給付,效果會更穩定。
婚前協議與財產保障 Q&A
Q5:未婚夫有劈腿紀錄,婚前協議可以寫外遇罰300萬嗎?
條件需具體明確,避免過於籠統。例如可依不同情節(傳訊、肢體接觸、性行為等)分別約定賠償金額,避免違反比例原則或被法院認定無效。
Q6:我有一間公司,離婚時另一半可以要求股份嗎?
需視公司型態而定:
1.獨資商號:與個人財產合併計算,可主張分配。
2.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:公司資產不列入個人財產,僅能依配偶的股權價值進行財產分配(需會計師鑑價)。
Q7:沒有簽婚前協議,婚後可以補簽婚姻協議嗎?
當然可以。婚姻存續期間,雙方可針對外遇行為、財產管理、損害賠償等,擬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協議書。
注意:
不可約定「必須離婚」、「親權一定歸一方」等違反民法公序良俗之條款。
小孩的親權必須依「子女最佳利益」原則,不可私下協議分配。
婚姻中的大小事,從財務到情感,每一個選擇都可能有法律後果。無論你正面臨離婚、婚前協議的討論,或是婚姻中權益爭議,建議都可尋求專業律師協助,提前規劃,才能保障自己。
乘熙法律事務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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