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遇怎麼合法蒐證?鍾律師提醒:「做錯以下事情小心觸法」
在面對婚姻中的背叛與信任的崩解時,許多人第一時間充滿疑問與無助——「如果我懷疑另一半外遇了,我應該怎麼做?可以怎麼做?」這不僅是情感的課題,更是法律上的難題。這一集【解鈴之聲】,就帶大家深入聊聊:「如何合法有效地蒐集外遇證據?」
一、外遇到底違法嗎?
首先,我們要釐清一個基本問題:外遇算犯法嗎?目前依照我國法律,刑法上的通姦罪已經除罪化。也就是說,即使配偶與第三者有不正當親密關係,也不會構成刑事犯罪。
雖然某些情況下可能構成「略誘罪」(如使用強暴、詐欺手段使對方離開家庭),但這類情節在實務上認定非常困難、案例也少。目前最多人採取的途徑是民事求償: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。若有牽手、擁抱、接吻、交往、性行為等超越正常交友範圍的行為,就可能構成侵權,可依法向配偶與第三者請求精神賠償。
二、如何「合法」蒐證外遇?
想要讓法院採信證據,又不踩法律紅線,以下是合法且常見的蒐證方式:
合法蒐證 5 大方式:
1.翻拍手機對話或照片
若對方手機中有照片、Line對話等,可直接翻拍作為證據。但若使用破解密碼、裝監控App等不當手段,可能構成妨害秘密罪。
2.在公開場所錄影拍照
若配偶與第三者在公開場所牽手、擁抱、接吻等行為,可合法拍照錄影。此為公開空間,不涉及肖像權爭議,可用於訴訟。
出入汽車旅館、飯店或住所的證據。拍到兩人出入旅館、同住一室、車牌號碼等,可證明共處情境。雖不能直接證明性行為,但可支持不當關係的推定。
3.收集消費紀錄、發票、刷卡記錄
雖無法直接證明行為,但可進一步向法院申請調閱旅館入住名單,輔助判定兩人共同入住。
4.證人證言
若配偶帶第三者出席聚會,並公開稱呼「女朋友」、「老婆」等,親友也可出庭作證,是非常有力的補強證據。
三、蒐證後可以做什麼?
當你掌握了上述證據,你可能面臨以下幾個選擇:
決定一:離婚?還是給一次機會?
1.若選擇繼續婚姻,可考慮讓外遇者與你簽署悔過協議書/和解書。
2.內容包含不得再犯、一次性補償金(精神慰撫金)、雙方不再追究。
3.亦可與第三者個別簽訂和解協議或提告求償。
決定二:協議離婚?還是訴訟離婚?
1.協議離婚:可在離婚協議中同時談妥精神賠償、財產分配、扶養費等。
2.訴訟離婚:若對方否認外遇、不願協商,則提出侵害配偶權民事訴訟。
3.法院會依據下列因素綜合評估賠償金額:
A.外遇行為嚴重程度
B.婚姻長短
C.是否同居、是否生子
D.雙方感情狀況與經濟能力等
判決金額大致範圍(僅供參考):
行為類型 | 精神賠償範圍 |
---|---|
牽手、擁抱、接吻 | 10萬以下 |
發生性行為 | 20萬上下 |
同居/生子 | 40–60萬 |
傷及名譽(政商名流) | 可達百萬以上 |
四、外遇蒐證「三大違法地雷」請避開!
蒐證過程一定要守法,否則可能反被對方反咬一口:
地雷1:妨害秘密罪
破解手機密碼、安裝監控App、私自錄音或錄影等,若侵入對方隱私空間,即可能構成犯罪。
地雷2:非法裝設針孔或監視器
尤其是放在對方房間、車內等有隱私期待的空間,長期蒐錄會違法。
地雷3:裝設 GPS 定位器
未經對方同意安裝追蹤裝置,屬違法監控行為,法律不會採納此類證據。
請記住,民事訴訟求償是金錢責任,刑事訴訟卻可能造成前科紀錄,不可不慎。
發現外遇跡象,你不是束手無策,也不是只能情緒崩潰。透過合法而有力的蒐證,你能為自己未來的決定留下轉圜與談判的空間。
如果你也正懷疑對方行蹤詭異、態度冷淡,想知道「怎麼合法地收證」、「怎麼樣才能真正保護自己」,歡預約免費法律諮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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