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遇、家暴、惡意遺棄常見問題有那些?鍾依庭律師大解答

外遇、家暴、惡意遺棄常見問題有那些?鍾依庭律師大解答

在之前的文章或Podcast節目中,鍾律師有聊到了【外遇的蒐證】、【惡意遺棄】與【家庭暴力】等重要的婚姻議題。今天這一篇文章,則是特別的 Q&A 回覆環節,由我們的小編收集來自各位聽眾、網友的常見提問,讓我來一一線上解答,幫助你釐清模糊的法律地帶。

 

家事案件常見問題Q1:他沒有打我,但會摔東西、辱罵、恐嚇。這樣能聲請保護令嗎?

 

這位聽眾朋友提到,她的丈夫每次爭吵就摔東西、揮拳敲牆,還罵她是「廢物」、「不配當稱職太太」,甚至威脅說:「妳敢離開我,我就讓妳在社群上臭名遠播,接不到案子。」她沒被打,但覺得自己活在一座監牢裡。

 

鍾律師解析:
這已經構成精神暴力與恐嚇行為,是可以聲請保護令的!根據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,不必等到被打得有傷痕,精神控制、情緒勒索、言語恐嚇,都可能構成家庭暴力。更嚴重的是,「讓你社群上臭名遠播」這類話語,已經涉及《刑法》的恐嚇罪構成要件

 

✅建議馬上撥打 113,讓社福單位做介入處理,並考慮到警局報案及聲請保護令。
✅後續可能有社工訪視與心理評估,也可成為日後的佐證資料。

 

家事案件常見問題Q2:聲請保護令對方會知道嗎?會不會因此被報復?

 

另一位聽眾朋友擔心,如果她聲請保護令,對方得知後可能會報復,甚至威脅「你敢報警,我就帶你跟小孩一起去死」。

 

鍾律師解析:
保護令流程如下:

1.到警局填寫聲請書,案件會送往家事法院

2.若情況急迫,法院可直接核發「暫時保護令」,不開庭先裁定。

3.待正式開庭審理時,再進一步判定是否核發「通常保護令」。

4.對方會在收到法院的保護令裁定書時,才知道你聲請了保護令。

 

若他因此報復你,就是違反保護令行為,屬於刑事責任,警方可立即處理。建議你提前搬離現場,確保安全,讓法律真正成為你的護身符。

 

家事案件常見問題Q3:家暴是兩年前的事,現在還能聲請保護令嗎?

 

這位聽眾朋友分享,兩年前遭受家暴,當時因孩子還小、也害怕家庭破裂而選擇沉默。直到近日才因為心理創傷與夢魘而求助心理師,對方建議她提起法律行動。

 

鍾律師解析:
保護令需具備「急迫性與必要性」:

如果家暴只是過去的單次行為,近兩年都沒有類似行為,也有家庭活動、出遊紀錄,法院會懷疑是否還存在危險。

但如果這兩年間,對方還是間歇性地辱罵、摔東西、威脅你,你也有保留紀錄,還是可以聲請。

 

 

家事案件常見問題Q4:老公傳訊跟女同事說「想你」,算不算出軌?沒有上床就沒事嗎?

 

有聽眾發現老公與公司女同事私下LINE傳訊息,內容包含「想你」、「好想抱著你睡」等字眼。老公回應說只是開玩笑、沒發生性關係,不算外遇。

 

鍾律師解析:
這樣的行為已經超出「正常交友界線」,可構成「侵害配偶權」。

法律上不需發生性行為才算出軌,情感上的親密、曖昧訊息、親密稱呼、過度關心等,都可能構成侵權。

 

精神出軌,也能提出民事求償。雖然賠償金額不若發生性行為高,但依舉證力與情節輕重,法院仍可裁判賠償金額。

 

家事案件常見問題Q5:幾年前外遇被原諒,現在還能提告嗎?

 

有聽眾朋友提到,她在幾年前發現老公外遇,當時原諒了對方。但後來陸續又發現出軌行為,甚至懷疑從未停止。如今她想提告要求賠償,能一併主張舊事嗎?

 

鍾律師解析:

法律上的損害賠償時效為兩年,也就是說你知道外遇那一刻起的兩年內必須提出。

若你「明確原諒」對方,原則上不能再提舊事。

 

✅不過,若有新的外遇行為,且在知悉後兩年內,就可以針對「新事實」提告。
✅舊行為雖不能單獨求償,但可當作對方反覆外遇、累犯的背景事實,影響法院裁定金額

 

家事案件常見問題Q6:老公說要出國工作三年,結果五年還不回來。這算惡意遺棄嗎?

 

一位聽眾提到,先生五年前表示要赴中國工作三年,但一拖再拖至今五年未歸。雖然仍有匯錢回家,也偶爾問候孩子,但面對太太要求同住、希望回台,始終敷衍或不回應。

 

鍾律師解析:
是否構成「惡意遺棄」,需看以下幾點:

1.對方不回家的理由是否有正當性(如事業無法抽身)。

2.是否持續拒絕履行同居義務。

3.雖然有金錢支援,但若無情感連結、無家庭互動,婚姻基礎已動搖。

 

即便不構成惡意遺棄,也可能因長期分居與感情破裂構成法定離婚事由。建議整理證據,尋求專業律師協助。

 

家事案件常見問題Q7:是我提出分居的,現在反悔還能主張離婚嗎?

 

這位聽眾當初因老公外遇選擇分居,半年後願意修復關係,邀請老公回家、分擔家庭支出,但對方拒絕回歸家庭,甚至拒絕負擔學費、家用,卻又不同意離婚。

 

鍾律師解析:

因為「分居是你主動提出」,法院不一定會認定是對方惡意遺棄。

但重點是——外遇已是法定離婚事由之一

 

此外,雙方分居已久、無感情互動、關係惡化,也能主張「婚姻已破裂」。不必拘泥是否構成「惡意遺棄」,只要舉證關係已無維繫可能,法院可判決離婚。

 

婚姻的困境與拉扯,每一種情境都有不同的法律解方。如果你也正處在痛苦的婚姻之中,無論是外遇、家暴還是冷暴力,請不要一個人默默承受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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